杭州收账公司房租专项附加扣除条件
(1)交税人在首要作业城市没有自有住宅,但有实际产生的住宅租金支出。
(2)交税人的爱人在交税人的首要作业城市有自有住宅的,视同交税人在首要作业城市有自有住宅。
满意房贷或房租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交税人,若在上一交税年度内未申报扣除,或申报晚了到年底仍补扣不完,那么就可以在第二年处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后请求退税。
杭州收账公司根据上述条件,可以得知:交税人在首要作业城市有房贷的,肯定不能填写租房扣除;在其他城市有首套房贷利息支出,而在首要作业城市没有住宅、有住宅租金支出,可以一起满意房贷和租房扣除填写,交税人可根据扣除规范二选其一。
1、房贷扣除规范是固定的,一致按照每月1000元的规范定额扣除,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。
2、房租扣除规范,除了市辖区户籍人口数小于100万的城市是按每月800元的规范扣除以外,其余城市的扣除规范都要高于1000元/月,比房贷扣除更划算。详细是:
(1)直辖市、省会(首府)城市、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城市,扣除规范为每月1500元;
2)除上面所列城市以外,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,扣除规范为每月1100元。
高碑店市有着古老的文化和悠久的历史。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。战国时期市境内为燕国督亢地。唐太和六年(公元832年)置新城县,县治在今高碑店市新城镇,属河北道涿州。明代洪武六年新城县解放,恢复隶属保定府,一直沿至清末。民国二年直属河北省。抗日战争时期市境先后属冀中区四专区、五专区、十专区。1948年11月新城县解放,成立人民政府。1949年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后,归保定专区管辖。1958年12月20日撤销新城县并入涿县,县政府迁至高碑店。1961年7月9日析涿县复置雄县时,白沟河以东部分划归雄县。1962年8月27日析涿县和雄县,恢复新城县原建制,县政府驻地在新城镇。1970年县政府迁至高碑店。1993年4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新城县,建立了高碑店市。高碑店市辖5个街道、5个镇、5个乡:和平街道、军城街道、东盛街道、北城街道、兴华路街道、方官镇、新城镇、泗庄镇、白沟镇、辛立庄镇、肖官营乡、梁家营乡、张六庄乡、东马营乡、辛桥乡。